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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慈善志愿者”概念的思考

来源:北碚区慈善会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-12-18 14:58:23      浏览量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字体:T  T
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:“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”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: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,完善慈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。“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”。2014年10月29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:“确定发展慈善事业措施,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”;“以扶贫济困为重点,引导公众捐款捐物、开展志愿服务”。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国务院为慈善志愿者指明了努力方向,提出了更高要求,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。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,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充分发挥慈善志愿者作用,促进重庆慈善事业全面发展。

一、关于“志愿者”与“自愿者”

现代志愿服务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,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存在发展了100 多年。1971年,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正式成立。1985年,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,从1986年起,每年的12月5日为“国际志愿者日”。1979 年第一批联合国志愿者来到我国偏远地区从事志愿服务,这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最早的志愿者。志愿服务既是中华民族善文化的体现又符合国际惯例。

“志愿”,《辞海》(1999年版,上海辞书出版社;以下称《辞海》)解释为:“志向;意愿。”“出于自愿。”我国最早出现“志愿”一词,是三国时期魏国人嵇康在《与山巨源绝交书》写的:“今但愿守陋巷,教养子孙,时与亲旧叙阔,陈说平生,浊酒一杯,弹琴一曲,志愿毕矣。”

“自愿”,《辞海》没有词条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(1993年版,商务印书馆;以下称《现代汉语词典》)解释为:“自己愿意:自觉自愿,自愿参加,出于自愿。”

“志愿者”,《辞海》没有词条。大陆叫志愿者;香港称义工;台湾称志工,并有“志工法”。志愿者,联合国定义为“不以利益、金钱、扬名为目的,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”。中国志愿者定义为: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在不谋求任何物质、金钱以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,合理运用社会资源,志愿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行动,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人。中国志愿服务标识是:“爱心放飞梦想”。志愿精神是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。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《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(草案)》,对志愿者的定义为:“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,利用自己的时间、知识、技能等资源,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。”

“自愿者”,《辞海》没有词条。通常可以理解为:自觉自愿的活动者。

“志愿者”和“自愿者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。联系是:两者均是为社会做出自己贡献的活动者,志愿者是自愿者的一种实现形实。区别是:志愿者通常是服务于组织机构或单位的居多,自愿者通常是可以服务于组织机构或单位、也可以个人活动。

二、关于“慈善”、“传统慈善”、“现代慈善”

“慈善”,《辞海》没有词条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解释为:“对人关怀,富有同情心:慈善心肠。”

“传统慈善”,通常可以理解为,比较注重收养救助、捐钱捐物、从施者的角度思考问题、运用传统技术手段和传统组织形式。改革开放前,在我国,慈善一度被斥为封建、资本主义的东西。

“现代慈善”,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是“补上社会建设“短板”、弘扬社会道德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”。 通常可以理解为,既注重收养救助、捐钱捐物、从施者的角度思考问题,又注重教养并重(既授人与鱼,又授人与渔)、对受助者精神关爱(心理咨询)、从受助者的角度思考问题(维护尊严、尊重人格、保护隐私),还注重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形式。 现代慈善是依法慈善。

三、关于“志愿服务”与“慈善志愿服务”

“志愿服务”,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《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(草案)》,对志愿服务的定义:“自愿、无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。”

“ 慈善志愿服务”,通常可以理解为:慈善志愿者组织或慈善志愿者在慈善事业领域,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,自愿、无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。

慈善志愿服务是志愿服务的一种形式,是慈善事业的重要方面。慈善志愿服务工作和筹募工作是慈善事业的“车之两轮、鸟之两翼”,相辅相成,缺一不可。在重庆,慈善志愿服务是践行“人人重庆、人人慈善”理念,走重庆慈善发展之路,实现慈善事业“西部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目标的重要载体。

四、关于“慈善志愿者”

“慈善志愿者”,是志愿者的一种主要类型。通过捐款捐物的方式表达爱心,是慈善;慈善志愿者不以获取物质报酬为目的,利用自己的时间、知识、技能等资源,参加志愿服务,也是慈善。

“慈善志愿者”和“志愿者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。联系是:两者都是志愿者,慈善志愿者从事的是志愿者活动,任何志愿者都可以做慈善。区别是:慈善志愿者主要在慈善领域内开展活动,如扶危济困、社会救助、社会募捐和慈善宣传等;志愿者从事的范围更加广泛。

多年来,重庆市慈善总会志愿者总队的志愿者在传播慈善理念、动员慈善力量、组织慈善捐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取得了显著成绩。随着慈善志愿服务以及志愿精神在慈善领域的弘扬,慈善博爱与人性关怀体现更加充分。但是,重庆慈善志愿服务工作起步晚、人数少;志愿活动的普遍性、经常性明显不足,志愿服务的规模、层次和水平亟待提升;全社会对慈善志愿服务的理解和支持力度还不够。这需要加以改进完善: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,增强慈善志愿服务精神,把慈善志愿服务变成自觉的行为;要以创新的理念、思路、举措,从顶层设计上探索慈善志愿服务的路子;要大力组织慈善志愿者为慈善事业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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